• slider image 321
:::
公告 于珮琪 - 教務處 | 2020-06-02 | 點閱數: 340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需,遴聘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專業能力暨服務熱忱之教師加入輔導團,藉以服務教育同儕,有效輔導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提昇教育品質。
三、甄選資格:
(一)臺南市現職合格教師,並擁有該階段合格教師證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之各款情事者。
(三)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後,實際擔任國民中小學之教學工作年資至 108 年 7 月 31 日止屆滿 5 年或以上者。
四、檢附「臺南市 109 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兼任輔導員甄選簡章」1 份。
 

:::

看過來專區

網站翻譯

課程計畫

校內系統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https://airtw.moenv.gov.tw

行動 QR Code

https%3A%2F%2Fwww.yrhs.tn.edu.t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sn%3D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