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三、甄選類別: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分「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類。
四、收件時間與承辦學校:自即日起至 114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止,並於信封註明參賽項目類別,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新營區公誠國小學務處(電話: 6323071 轉 803 )。
五、另請參賽學校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報名基本資料,俾利彙整與確認,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編號「22188」調查表。
六、本案獎勵方式、作品規格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黃亦寧股長,電話 2991111 轉 8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