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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千芬 - 學務處 | 2025-05-28 | 點閱數: 69

說明:
一、旨案為培育未來表演藝術產業人才,特辦理選秀徵選及產業媒合活動,提供第一線表演藝術導師資源,培訓青年人才,推動桃園在地表演藝術產業的發展。
二、參賽資格:
(一)每隊至少 1 人設籍、就學或就業於桃園市,並附上桃園身份佐證文件,如桃園市民身份證明、在校資格證明或就業相關證明,以團隊為報名者,其中一位參賽隊員符合桃園資格即可。
(二)需於報名時提供隊員的基本資料(姓名、年齡)。
(三)參賽者需年滿 15 歲至 35 歲(含)以下。
(四)為維持比賽公平性,每位選手僅能報名一個類組,恕不接受跨類組報名。
(五)曾獲得歷屆「桃園星人秀」各組冠軍之隊伍或個人,不得以相同團隊名稱或相同成員再次參賽;若有更換團員,須經主辦單位審核是否視為新團隊,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與審查權利。
三、徵選組別:
(一)歌唱組:演出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
(二)樂團組:演出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配置需含至少一位主唱、樂手。
(三)舞蹈組:演出型態及舞蹈類型不限。
四、活動分三階段:
(一)線上初賽:報名徵件即日起至 114 年 6 月 19 日(四)止。
(二)實體複賽: 114 年 7 月 26 日(六)歌唱及樂團組、 114 年 7 月 27 日(日)舞蹈組。
(三)實體決賽: 114 年 9 月 27 日(六)。
五、本次活動總獎金新臺幣 60 萬元,請參考活動辦理簡章: https://reurl.cc/EVe7L0 ,歡迎符合資格之青年參與,如有問題 ,請洽陳小姐(電話 : 03-4255186 、 0953772998 )。
六、檢附「2025 桃園星人秀」電子海報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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