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千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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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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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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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目的:提倡全民運動,倡導正當休閒運動,推廣青少年橋藝智力運動,促進各校與友社的交流。
二、主辦單位: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苗栗縣橋藝委員會、苗中橋藝社及吉他社。
四、實施時間: 114 年 3 月 15 日(六)08:00~18:00 。
五、實施地點:苗栗高中活動中心三樓。
六、實施對象: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每隊 4~6 人(可跨校、跨年級組隊)。
七、報名及比賽詳情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一)、報名海報(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