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1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406551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教育部特訂旨揭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學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
三、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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