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與研究協進會 113 年 6 月 5 日會秘字第 113007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小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三)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三、申請期間:至 113 年 7 月 05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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