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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5-10-07 | 點閱數: 107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41364650 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請各級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13 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9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72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因應本次樺加沙颱風來襲,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旨揭規定所定情事,請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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