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宜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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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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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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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40481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日程表,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各入學管道辦理期程之重要憑據,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
提醒: 1 .有關國中教育會考、高級中等學校、五專各入學管道詳細日程(包括註明截止日者),以各區各入學管道招生簡章內容為準。
2 .各單獨招生入學相關資訊,請參閱各單獨招生入學之公告簡章。
3. 有關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 5 市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入學管道詳細日程,以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