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115 年 1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02272 號函辦理。
二、為健全住宅租賃關係,協助住宅租賃承租人維護其合法租賃權益,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同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之 1 及 113 年 8 月 1 日訂頒生效之「住宅租 賃糾紛法律扶助規定」,內政部業已公告委託法扶基金會辦理 115 年度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諮詢業務。
三、旨揭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教育部賃居服務資訊網(網址: https://csrc.nfu.edu.tw/)。請各校善用各項集會、賃居生座談、校外賃居關懷訪視等場合加強宣導,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
四、檢附來函及內政部公函(含內政部公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