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 114 年 10 月 21 日海科教字第 1140012009 號函 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 團及辦理海洋活動,該會於明( 115 )年編列旨案補助經費 計新臺幣 80 萬元(本案執行經費俟立法院完成預算審議程 序後始得動支,倘 115 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預算金 額,補助金額將配合調整)。
三、申請期間: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1 日或該會 115 年 度補捐助經費用罄為止。
四、申請及審查方式: (一)依該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第 4 、 5 點審查。 (二)請於該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網址: https://proje ct.oac.gov.tw/Login.aspx )申請帳,經核准後登入系統填寫。 (三)如經審視需修正內容,將於系統退回。經修正無誤後, 請以紙本公文(相關附件須為加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簽章 之正本)郵寄該會憑辦。 (四)活動辦畢後之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程序亦同。
五、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爰請單位於 申請時,併同填具「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 書」。
六、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及相 關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 七、相關規定請至該會網站(網址: https://www.oac.gov.tw /ch/ho me.jsp?id=281&parentpath=0,7,113 )查詢,或電 洽 07-3381395 (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