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實施計畫」乙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1 年 10 月 5 日南大本土字第 1110018394 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 111 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 2 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本次開設全民台語認證加強班 3 班,說明如下:
(一)辦理班別及時間:(每班次均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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