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 113 年 9 月 18 日永裕文教字第 1130001 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凡學子戶籍設於台南市(原台南縣、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者,符合下列標準均得申請獎助,每戶以獎助一名為限。
(一)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及操行良好者。
(二)同一年度無學校或其他團體之獎學金、或享有學校公費者。
三、申請期間及方式:自 113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31 日止,申請相關資料請寄送至台南市仁德區勝利路 88 號。
四、申請資格:因獎助學金金額有限,該會有審核申請者得獎與否之權利。獎助學金預計發放時間為 113 年 12 月 16 日起至 12 月 20 日,得獎人名單除於報紙公告外,並由該會另行發函通知領獎。。
五、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