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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1-02-02 | 點閱數: 358

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 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 1100196991 號

主旨:有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
方案」之團險商品續保作業一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 110 年
2 月 1 日國壽字第 110002010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保險方案「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
險」將於 110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為延續已投保員工保障
內容,須提前辦理續保作業。相關方案說明及投保計畫如附件。

如欲辦理續保服務或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內容,請逕洽國泰人壽
瞭解辦理,洽詢電話: 0800-03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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