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100087830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業要 點」第一點及第五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 業要點」(含第一點及第五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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