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教育局109年12月2日編號第170016號公告辦理。
二、為使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明瞭公物或公款挪為私用可能衍生之刑事責任,降低廉政風險,教育局政風室彙整刑法侵占罪、貪汙治罪條例相關法規並蒐集新聞案例,製作成旨揭宣導資料一份(如附件)。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