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150543573A號
主旨:
為辦理本市11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試務工作,請各開缺學校於115年5月6日前提報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薦派名單,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依據臺南市11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暨學前特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相關事宜。
- 114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正式教師甄選類別如下:一般教師、英語教師、專任輔導教師。
- 機動評審委員推薦組別如下:
- (一)專家教師組:請推薦現職國小一般教師、英語教師、專任輔導教師,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 (二)校長/主任組:請推薦學校現職校長或主任,每人限被推薦一校一甄選類別。
- (三)重要說明事項:
- 專家教師組委員,須為現職教學年資達5年以上者。
- 英語教師之甄選複試(口試、試教),全程以英語進行。
- 機動評審委員推薦方式:
- (一)各校須依學校班級數級距,以下列原則審慎推薦複試委員,除一般教師類之開缺學校不限推薦類別外,英語教師及專任輔導教師之開缺學校,需依開缺類別推薦複試委員:
機動評審委員推薦人數標準表 班級數級距 應推薦人數 成員結構備註 12班以下 計2名 專家教師、校長或主任 13班至39班 3至4名 專家教師1-2名、校長或主任2名 40班以上 5至6名 專家教師2-3名、校長或主任3名 - (二)薦派學校倘無開缺類別之專長委員,則不限推薦本校人員,但須被推薦人同意(限被推薦一校一類別);請務必提出確實可出席之機動委員名單,並確認所推薦之機動委員於當日可出席。
- (三)應推薦而未推薦或受推薦人員不配合出席之學校,本局得視實際情況,不予同意學校委託辦理116學年度教師甄選事宜,必要時得不予協助辦理115學年度錄取教師分發作業。
- (一)各校須依學校班級數級距,以下列原則審慎推薦複試委員,除一般教師類之開缺學校不限推薦類別外,英語教師及專任輔導教師之開缺學校,需依開缺類別推薦複試委員:
- 未開缺之國小或國中校長、主任及專家教師,若有擔任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意願,依上述資格自由推薦報名參加。複試機動委員不同於複試工作人員,二者需於複試當日進行不同任務,爰請切勿重複報名(或被推薦)。
- 其他配合事項:115學年度本市國小教師甄選複試時間為115年6月21日(星期日),另訂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進行機動委員抽籤作業,請被推薦人或自行報名者務必保持手機暢通,經本局列入機動委員時,將隨即電話通知配合出席複試評審事宜。倘未經本局列入機動委員者,則不再另行通知。
- 有關特殊教育類教師(含國小及學前)之複試委員薦派,請另行配合本局特幼教育科之規定辦理。
備註:有意擔任甄選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於5月4日前告知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