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 二、專線電話:06-3115538*103
- 三、專線傳真:06-3127522
- 四、專用電子信箱:u9201230@tn.edu.tw
- 五、申訴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一年內,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但職場霸凌事件為繼續行為所致者,自行為終了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
- 六、詳細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