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依據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社(三)字第1152401255B號函辦理。
二、本次實施要點修正重點摘述
- (一) 第6點:增訂相關參選限制。
- (二) 第8點:增訂獎金額度。
- (三) 第9點:增訂推薦單位即時通報、撤回推薦機制及審查階段事蹟不實或違法之適用規定。
三、推薦申請作業
貴機關擬推薦參加本市115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初審之案件,請於115年6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
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
地址: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6樓
電子信箱:wshgreen@mail.tainan.gov.tw
電話:(06)299-1111 分機 6131 王小姐
地址: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6樓
電子信箱:wshgreen@mail.tainan.gov.tw
電話:(06)299-1111 分機 6131 王小姐
※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文件
檢附旨揭修正要點及推薦表件如附件。
五、相關表件下載
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 教育部網站 (路徑: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