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臺灣文教基金會115年8月21日(115)關字第027-7號函辦理。
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新臺幣6,000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申請方式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勿用手寫),由學校將簡介(表二)及學生資料(表三)彙整後,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備齊前項資料上傳,逾期概不受理。
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114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請學校協助提供給最需要的學生。
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時間至9月14(一)止。











